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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中医医师执业注册申报指南
湖北省中医医师执业注册申报指南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
受理范围
省属中医医疗机构,取得职业医师资格或者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从事医疗服务的人员。
提供资料(用A4纸)
复印件用A4纸、宋体小4号字打印,资料按下列顺序排列,注册表需盖医疗机构公章。
一、申请(中医)医师执业登记注册应提交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2、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同底半身照片3张;
3、《医师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5、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7、获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8、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继续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申请执业医师注册,还应当提供原《医师执业证书》;
9、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含医疗机构名称、机构登记号、地址、邮编、诊疗科目)。
二、申请变更应提交材料:
(一)执业地点由区内变至区外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2份;
2、《医师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验证后交复印件)
5、拟聘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7、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登记照2张(在申请表上各粘贴1张)。
(二)执业地点由区外变至区内
1、除上述材料外需提交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2、原执业注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医师注册变更通知单。
注:中医学院门诊部的医师申请变更时,除原执业机构门诊部盖章外还需中医学院盖院章并签字
办理时限
1、自受理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决定。
2、自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放证书。
受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受理地点
湖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一楼办证大厅
(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6号)
邮政编码:430079
联系电话:027-87217670
监督电话:027-87824773(厅监察室)
027-87215181(局监察室)
附件下载2: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doc
附件下载3: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doc
附件下载4:医师执业证书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