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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能力申报指南
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能力申报指南
办事依据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年版)》。
受理范围
所有在湖北省境内申请从事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和消毒产品生产的企业。
提供材料
所提供的资料用A4纸、宋体小4号字打印,英文为12号字,资料按下列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凡提交的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消毒产品
1、申请消毒剂生产企业生产能力,申请单位应按照如下顺序提供下列材料:
⑴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能力申请表;
⑵消毒剂产品配方;
⑶生产工艺简述与简图;
⑷与该产品生产有关的生产设备清单;
⑸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属于初次申报产品进行生产企业生产能力审核的可提供样稿,属于变更批件进行生产企业生产能力审核的,应提供市售产品标签和说明书);
⑹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申请消毒器械生产企业生产能力,申请单位应按照如下顺序提供下列材料:
⑴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能力申请表;
⑵产品结构图;
⑶生产工艺简述与简图;
⑷与该产品生产有关的生产设备清单;
⑸产品铭牌和说明书(属于初次申报产品进行生产企业生产能力审核的可提供样稿,属于变更批件进行生产企业生产能力审核的,应提供市售产品标签和说明书);
⑹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
1、申请水质处理器生产企业生产能力,申请单位应按照如下顺序提供下列材料:
⑴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能力审核申请表;
⑵材料及配方;
⑶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
⑷与该产品生产有关的生产设备清单;
⑸产品铭牌和说明书(属于初次申报产品进行生产企业生产能力审核的可提供样稿,属于变更批件进行生产企业生产能力审核的,应提供市售产品标签和说明书);
⑹产品中与水接触的主要材料及可能对人体有害材料的卫生安全合格证明。
2、申请与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材料生产企业生产能力审核,申请单位应提供下列材料:
⑴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能力审核申请表;
⑵产品材料及配方;
⑶生产工艺简述与简图;
⑷与该产品生产有关的生产设备清单;
⑸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属于初次申报产品进行生产企业生产能力审核的可提供样稿,属于变更批件进行生产企业生产能力审核的,应提供市售产品标签和说明书);
⑹产品中与水接触的主要材料及可能对人体有害材料的卫生安全合格证明。
3、申请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的生产企业生产能力审核,申请单位应提供下列材料:
⑴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能力审核申请表;
⑵产品配方(申报供水设备和饮水机许可的,提供产品结构图和与饮水接触主要材料的卫生安全证明);
⑶生产工艺简述与简图(标明所用到的生产设备及原料);
⑷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属于初次申报产品进行生产企业生产能力审核的可提供样稿,属于变更批件进行生产企业生产能力审核的,应提供市售产品标签和说明书);
⑸与该产品生产有关的生产设备清单;
⑹与该产品生产有关的检验设备清单;
⑺生产厂区位置图(厂区位置图应标明厂区附近的标志性建筑物);
⑻总平面图、生产车间、检验室、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平面图。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决定。
受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受理地点
湖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办证大厅
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6号
邮政编码:430079
联系电话:027-87217670
监督电话:027-87824773(厅监察室)
027-87215181(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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