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湖北省卫生行政许可网>> 公共卫生>>正文内容

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查申报指南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年11月28日 点击数:

 

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查申报指南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
受理范围
湖北省境内依法须进行预防性卫生审查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化妆品生产企业、供水单位、公共场所等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
提供资料
用A4纸、宋体小4号字打印,英文为12号字,资料按下列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凡提交的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申请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须提交的资料
1、《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申请书》;
2、建设项目的选址、环境情况(包括是否符合城市的总体规划和功能分区的要求、所选择的地址是否尽可能符合建设项目选址要求、附近是否无污染源、场所是否合理布局);
3、设计图纸(根据建设项目用途相应提供地形图、日照分析、总平面图、剖面图、平面图、立面图、透视图、工艺设计、设备布置、给排水总图及设计图、通风设计图);
4、卫生专篇(包括有关卫生防护措施和设施的文字说明)。
二、申请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须提交的资料
1、建设项目设计竣工卫生验收申请(书面);
2、建设项目卫生审查资料;
3、卫生部门资质认定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水、微小气候、空气、噪声、工频磁场以及有毒有害物质浓度);
4、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5、涉及对人群健康有影响或受周围环境质量影响的公共场所项目,应提供环境评价报告。
受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受理地点
湖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6号
邮政编码:430070
联系电话:027-87217670
监督电话:027-87824773(厅监察室)
         027-87215181(局监察室)
 
 
相关表格下载: